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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口岸信息2016.01总第139期
日期:2016/1/15 14:19:09  字体:+ | -

南京海关关长薛金楼在连云港海关检查指导工作

2015年12月15-16日,南京海关关长薛金楼在连云港海关检查指导工作,慰问该关码头业务现场一线关员,听取该关党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该关工作,认为该关落实重大部署有思路,深化改革有作为,监管把关有担当,服务发展有成效,队伍建设有亮点,并向辛勤劳动、为把关服务做出贡献的该关全体关警员表示感谢和慰问。薛关长要求该关圆满完成2015年度工作任务:一是抓紧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年终总结和考核工作,努力完成好全年税收任务;二是做好干部选人调整工作;三是积极促进外贸稳增长;四是科学谋划好“十三五”工作。薛关长对该关2016年工作提出六点希望:一是强化守纪律、讲规矩,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关,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考虑处理问题的 选择因素,敢抓敢管;二是落实好“两个责任”,党组书记是 责任,分管领导有分管责任,时刻绷紧主体责任这根弦,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强化管理,用法治引领各项工作;四是规范各类收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五是支持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六是切实完成好团购房任务。薛关长还主持召开关警员座谈会,就“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连期间薛关长会见了连云港市委书记杨省世、市委常委吴以桥和市政协副主席鲁林。连云港市政府党组成员胡文杰、连云港海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连云港海关)

政策法规

两部委发文规范港口建设费征收利好企业减负

1月4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交通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切实减轻外贸和水运企业负担,促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提出,对水运进港货物中属于船过船作业以及卸船未提离港口库场又直接办理转船转运的,无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发生变 ,在水运全过程只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但在转运港口提离港口库场并重新办理托运手续的,在转运港口应征收港口建设费。包括,对国外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 次转运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货物中转信息,并缴纳港口建设费。对该货物在其他转运港口均不再征收港口建设费。对国内出口货物,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装船港办理转运出港手续时,应向装船港的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货物中转信息,并缴纳港口建设费。对该货物在其他转运港口均不再征收港口建设费。其中,装船港不是对外开放口岸港口的, 次在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转运时,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该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货物中转信息,并缴纳港口建设费。货物中转信息发生变化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向转运港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货物贸易合同、运输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应缴纳港口建设费。

通知强调,对国内出口货物,装船港是南京长江大桥以上长江干线和其他内河的非对外开放口岸港口,且卸船港或转运港是沿海和南京长江大桥以下长江干线对外开放口岸港口的,由卸船港或转运港按现行征收标准减半征收港口建设费。

通知还提出,货物的装船港和卸船港均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且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未按规定在装船港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在卸船港按装船港和卸船港适用的征收标准择高缴纳港口建设费。对30英尺以下的非标准集装箱,按20英尺集装箱的征收标准征收港口建设费。对30英尺(含30英尺)以上的非标准集装箱,按40英尺集装箱的征收标准征收港口建设费。(摘自中国港口网)

港航建设

徐圩港区、赣榆港区规划修订优化方案通过评审

日前,《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总体规划(修订)》及《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总体规划优化方案》评审会在我市召开。来自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省港口管理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长江口航道局、河海大学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 实地查看港区,并听取情况汇报,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两个方案评审。副市长徐家保出席会议。

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连云港港正根据战略要求进一步优化港口的功能布局,推进港口与城市、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连云港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的获批以及赣榆LNG项目的加快布局,对连云港港特别是徐圩、赣榆港区的规划布局提出新的要求。为此,我市委托中交三航院和中交一航院分别开展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总体规划修订及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总体规划优化工作,对现行的徐圩港区总体规划和赣榆港区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经过此次会议审查,方案顺利通过评审。(摘自连云港日报)

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三号码头岸线使用通过评审

日前,燕尾作业区3号码头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报告通过省港口局和省发改委 组的评审,已报交通运输部待批。

随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的开发建设,一批大型企业陆续入驻,在原有一、二号码头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建设燕尾作业区三号码头,对缓解入驻企业水运吞吐量需求激增与港口设施短缺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燕尾作业区码头工程新建一个5万吨级粮油专用泊位和一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泊位总长550米、宽35米,共设有3座引桥与陆域相连。工程总投资7.37亿元,陆域占地总面积687.4亩,主要建设植物油、粮食、金属矿石、钢材等堆场和生产辅助设施,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57万吨。(摘自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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